咨询详情

2016年买的房子合同规定年末完工入户,但至今没有书面通知我进户,我主动联系售楼处才告诉我2017年就可以进户了,但是让我补交3年的取暖费才能进户,这样合理么?

其他 2022-12-29 1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过户,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过户时间。未如期过户属于违约,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