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去年在我一家水泥厂够买三十吨水泥,卖给我镇一家砖厂,砖厂用两天后,觉得水泥质量有问题,我就把此事告诉水泥厂,水泥厂厂长过来,以取了样走,讲检验结果要二十八天才出来结果,时间过得太快二十八天过去了,没有水泥厂厂长检验结果:砖厂讲自取样,送检到市质量监督站去检验报告书出来了不合格,砖厂又同水泥厂厂长讲此事,我又(田**)让他同水泥厂领导勾通一下无效;后水泥厂厂长讲水泥泥合格的,我和砖厂水泥厂检验报告直到现在都没发给我们,两家争论了,我包车去水泥厂找相关领导,一个都没有找到,找到(田**),田老板打电话给水泥厂厂长通了,田老板讲水泥厂(老板被抓了),厂长讲过两打电话给我,还是没有回复,我报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样送检到市质量监督站检验报告出来了不合格,我得到检验报告结果之后以传给水泥厂(钟总了用微信传的),今年5月9号砖厂把我和水泥厂告上法庭,我县法院传票传了未没出庭,最后我得到判决书之后去了,水泥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了案。去年7月1l至现在我生意无法做下去,由于水泥厂没有诚信出现质量问题,到现在如今不理不问,客户讲我卖的是假水泥,导至我的生意的确无法做下去,及我名誉损失及经济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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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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