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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在我女方手里,我把孩子送到男方奶奶手里,属于遗弃罪嘛,或者构成什么犯罪或触犯法律了嘛

刑事辩护 2020-10-25 03: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你的描述不属于遗弃罪不构成犯罪。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主观上有遗弃的想法,客观方面作出了遗弃行为,那么就构成犯罪了,哪怕是一分钟,也是遗弃。但如果遗弃后返悔,及时找回被遗弃的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追究刑责。
  • 如果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有责任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对时间的规定。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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