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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外餐馆就餐,疑似食物中毒,今天到医院检查了,由于大人吃坏了东西,宝宝吃了母乳一直拉肚子,找到餐馆老板,老板不认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12-29 0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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