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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三年了,娃娃两岁了,可女方非要去打工,家里也不管,我想问这样离婚,我可以要补偿吗?

离婚 2020-10-23 08: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的可能性,女方出去打工不是你要离婚的理由,补偿更谈不上。
  • 你好,你如果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的补偿。其他方面的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 你好!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娩后一年内,除女方有重大过错外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你提出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 离婚一般会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一般会照顾女方和子女进行判决,要求离婚补偿金、离婚补偿费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3)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 你好,离婚补偿是有条件的,仅仅女方去打工导致离婚不符合补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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