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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物业公司上班现在已离职,当时因为我未核实业主信息将非业主当成了业主并把业主的车位租了出去,后业主去登记车位才发现车位被租车去了,才发现当时我联系的那个人不是业主本人,但那个人已经联系不上,后我自己赔付业主从交付车位后所有时间的(10个月)的车位租金共计1500元,有转账记录,与业主沟通后业主表示不追究我个人及公司的责任,并重新给租户找了一个新的车位,我自己将租户剩余租期车位租金付给了新车位的业主。公司现在要追诉我的责任

其他 2020-09-19 15: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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