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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加盟了一个品牌,11万8的加盟费,后发现该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从签合同至今没有开店没有参加培训,想要求合同失效退回加盟费。

其他 2020-10-15 23: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进一步了解合同内容确定,如需帮助致电给我
  •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连锁加盟合同纠纷处理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纠纷的处理,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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