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教律师:2003年父母没与三个儿子(哥四个)商量在旧房折迁时公证了给了老四,回迁后2007年由父母往。今年初老四儿子结婚占用,父母自己没有其它房产自己花钱租房住。请问父母房产公证子女后有无居住权(公证书没写),但考虑姪子结婚无房哥们之间己谅解,但房租费是否应四弟与姪子承担,谢谢请指教

仲裁 2011-12-19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