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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刚买的房,男方出的首付,女方一分没出,房贷两人共同还,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假如以后离婚了,怎么分割房产?

离婚 2020-09-22 10: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根据离婚时间、对房产与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结婚不长时间,或者说加名后不长时间就离婚了,那么房屋应该会判给男方,女方可分割的只有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折价款;但如果离婚时已经结婚很多年了,甚至孩子都好几个了,那么出资时的差别就考虑的不多了,可能会平分,或者还要考虑上离婚的原因、是否哪一方有过错等其他原因。如有其它疑问可来电咨询,我们团队专门做婚姻家事案件。
  • 一方首付的房产在进行分割时,需要分析具体情况,结婚前一方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如果是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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