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姻家庭 2019-05-2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在分配婚后按揭房产时,有以下4点应当注意:

1、夫妻双方婚后按揭买房,一般情况下不管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则按约定。在分配前,应先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扣除。

2、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

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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