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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2月3日领取的结婚,第三天也就是2月5日我弟弟因为我结婚送我了3万元钱当天存入银行但当时没人在场证明,然后3月6日举行婚礼后与对方同居。现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对方说这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也不承认是别人赠给我的财产。如果我弟弟出庭作证是赠与我个人的,法院会怎么判决? 对方现在就说这3万元是我的钱不是别人给的,但也没有证据说明是我怎么取得的,我也不可能2天就挣到3万元钱,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1-12-28 15: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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