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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入职,三个月试用期,孕期转正后,原本面试说好的工资被降了500,另外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公司持有,并未给我一份,上面只写了试用期的工资,并没有写转正之后的工资,像这样的,如果因协商未果被辞退,可以有什么补偿吗?另外保险是从8月份开始交的

其他 2020-09-23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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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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