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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9岁,在2011年2月17号时在别人的再三要求下帮别人拿钥匙,把腿摔坏了。之后做过2次手术,现在还在家静养,那个时候我刚过18岁生日。请问打官司精神损失,营养生活费和父母陪护的劳务资金该得到怎么样的一个补偿

诉讼 2011-12-17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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