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公司上班四个月,满三个月实习期后公司口头承诺说我可以转正,并未签劳动合同,第四个月也就是国庆节前将我辞退,且我在工作方面没有出错,也没有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补偿?

其他 2020-09-24 2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等等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