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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刑法第136条,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后果特别严重,能不能判缓刑,如果判缓刑是不是刑法136条中的严重后果与后果特别严重不分了。

刑事辩护 2020-09-25 17: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您好,严重后果与后果特别严重是两个量刑区间,而且量刑差异较大,能否取保,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
  • 您好 现在案件到什么阶段
  • 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后果特别严重,能不能判缓刑,如果判缓刑是不是刑法1
  •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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