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前夫未尽到监护和贍养子女的责任,我和我前夫是2016年3月16号在我老家广告信宜市离的婚,共有两个女儿,大的归我养,小的归管他,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我把大女儿放在他那边,我女儿们的生活起居全部是她们的奶奶在管,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我女儿的利益

其他 2022-12-28 11: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是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