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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立医院副职干部,从2018年开始当地组织部的通知,医院的安排,去了我院连点帮扶村工作,以来,单位停发我的绩效奖金,难道,我干的不是单位有关系的工作吗?我属于不在岗吗?

其他 2022-12-28 10: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当由劳动者来承担绩效成果的举证责任。但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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