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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想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有些分歧。我和他名下共有一套商品房(婚后共同购买)。他还有一套农民公寓。他本人是有一个姐姐和哥哥。在婚前,他父母和他指标放在一起分的一套农民公寓。婚后他的父母基本上是由我们赡养。现在已经过世。目前他的意思是说。这个农民公寓是他个人所得。我没有份。目前我和他还有一儿一女。想咨询,这两套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 2020-09-30 2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的话,婚前个人财产的话,一般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般均分。
  • 没有产证房子一般不好分割,而且这个涉及到遗产部分,需要进行遗产继承分割。
  • 你好,农民公寓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得。婚后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分一半。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是法官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作为补偿,根据你的描述,你只能分割商品房,农民公寓没有房产证,法院是不会处理的,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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