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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满的前一天,公司通知我不让我转正,这是否合法?如果可以转正,是否还需要签一份劳动合同?我现在手里的合同是否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其他 2020-09-29 21: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您好,公司说不让转正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转正不需要重新签订,你手里的合同是是不是正式的合同需要看你们合同内容是什么 是怎么约定的。
  • 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 你手里劳动合同是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用,也需要有正当理由。
  • 不能转正需要公司提供正当理由,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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