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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们开车,在红绿灯路口撞到一个骑电瓶车的,我们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规,另一方喝酒闯灯,占用机动车道,交警判我们全责,对方孩子扭到脚,上医院检查并没问题,大人今天说吓出心脏病,月经吓得不来了,包剐蹭了,要求我们赔偿5000元,我觉得这个判定不合理,请帮我看一下,谢谢

其他 2022-12-28 07: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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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 协商不成,受害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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