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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随女方,户口也在女方,现在为了上学孩子怎样才能迁回男方

离婚 2020-10-23 09: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将孩子的户口迁回。如果您现在方便的话,可以进一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离婚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迁至其他房产处所需材料见购房迁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与户籍登记的地址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为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同时,户籍登记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没有关系,房子的产权归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所有。但是作为产权人的子女有依法继承的权利,没有分割权。但是,这里提到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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