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因网购食品异物维权难,9月24日在全国12315投诉并举报漯河市妙维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异物,9月20号,网购一款地道肠,花费17.91元于23号收到食品快递,9月24号下午3点在食用的过程中发现食品异物,肉肠内部含有蓝色塑料,向商家反馈且进行沟通,且反馈拼多多购物平台投诉,商家不同意进行赔偿且道歉。我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进行赔偿,要求商家赔偿一千元且商家书面道歉,商家第一次来电协商通话中,透露出除了我这一例食品异物事故外,还有其他一例,9月27号上午10点左右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电协商说商家赔偿一千元也不要书面道歉信,我同意了此协调方案,下午3点左右我工作上班时间,商家来电未接听,市场监督管理局说商家不出示道歉书,协商解决就行了,我同意此协商方案,我上午都认同了下午反质疑我没有证据证明食品异物是厂家生产造成的,说我一直非要商家出书面道歉信没有办法协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话过程中一直怒吼,怒斥说你去打官司且挂断电话,说因消费者不认同赔偿一千元协商方案,要求赔偿一千元的同时商家出书面道歉信无法协商判定。现在商家不认同,我该如何正当维护自身权利及利益,请帮帮我!

其他 2020-09-29 22: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