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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辱骂女子,并走近女子伴有辱骂,即将要打人,女子先推搡男子,双方法人推搡。被人拉开后,男子突然用拳头打女子面部,至鼻外皮破损出血,眼睛红肿瘀血。验伤后不构成轻伤。双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其他 2020-09-30 0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子街头暴打女子,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先等病情稳定后做法医鉴定,应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伤害人的法律责任:若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男子街头暴打女子,属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先等病情稳定后做法医鉴定,1、若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2、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通过协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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