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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是一位宝妈,孩子三个半月,在哺乳期。我想离婚。18年底结婚,19年2月14号领证结婚。结婚后十月份怀孕。后来我就一直辞职在家,没有收入,一直住在娘家,他从来没有给过生活费,他在南京上班,我在徐州老家。产检一直都是我自己一个人,从来没陪我去过,怀孕期间高兴了就给我打电话问候一句,不高兴可能三,五天,有时一个星期不通一次电话!不过问一句。生宝宝时大吵一次才给的生产费用,生完孩子后更是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每次回来想让他带孩子,都是先拍照,录像,之后就要走回他妈那。不愿意逗留片刻!这次又是,我因为重感冒,他中秋放假回来,我要求他回来带孩子,他又回家去他妈那!第二天来,我生气没给开门,他就在我娘家开口骂我,扬言要弄死我!忍无可忍要求离婚,从怀孕到现在没给过一分生活费,宝宝的抚养费。没有一点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与担当。我想咨询这种情况能不能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婚前有些存款是定期转存的,现在离婚会怎么处理?再一个,他现在有欠款,是欠的信用卡!和我有关系吗?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其他 2020-10-06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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