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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俩个孩子的户口在娘家,娘家拆迁了,合同签好了,妈妈又说不给我了,我还能要到房子嘛?

拆迁补偿 2020-10-05 2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继承权。 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拆迁协议上约定的安置补偿对象是谁呢?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有没有你的份额。
  • 你这个拆迁补偿要集合拆迁政策答复你,如果房子确实你你妈妈的,拆迁政策按照房屋拆迁,确实没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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