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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交了3000元订金,给写的收据,2年多了,再去买车收据还有效吗?

其他 2020-10-05 13: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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