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我朋友2017年6月找我借款15万,约定借款年利率36%,截止2020年6月已经支付利息15万了,现在15万本金还没有给我,现在已经拖欠我4个月利息了,2020年8月20日法律规定年利率15.4%,对于之前已经支付的超过15.4%朋友主张还能退回吗?

其他 2022-12-27 21: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支付的可能需要按新规定了。已经支付的不按
  •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一般不能支持。归还借款并收回借条应认定为债权债务两清,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