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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王府井买东西,他们说我是幸运者,可抽奖,一等奖,他们所谓的46875元的所谓的足金和田玉挂件让我只花3750给我卖,有鉴定书发票上还有写着,三年后6·8折回收。我当时在大二,信了,买了,回来打听后发现那东西只能值300左右,我要退,他们不愿意,三年后的今天,我把东西带过去,他们死也不愿意这东西是自己店的,发票上的电话变成空号了,所谓的发票没有当时那家公司的名字,我发现他们门牌名也是刚刚装修换过了,这种被骗还有救吗?这种被骗的好像不止我一个,消费协会和工商局说没发条管,案情没法受理,可是人家扔在那儿逍遥自在,骗人,真的没救吗?

刑事辩护 2020-11-06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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