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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西班牙企业聘请的技术顾问。今年76岁。2006年我为这家公司解决了技术问题,因此老板很重视我,并在2008年与我签订了此合同,并告知我:公司经后无权解除我,而我可以辞职。可这月新老板提出要与我解除合同,在十二月十五日发了书面通知给我,理由是:没有适合您的工作。并说支付我2012年的1月和2月的报酬,让我从明年的1月1日起不用去公司上班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公司该如何赔偿我?我问了那么多天为何没有一位律师回答我的问题,来帮我解决困难?帮帮我!谢谢!急!急!急!

其他 2011-12-29 14: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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