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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差不多3年了,女方没有回来看一次孩子,也从来没有给孩子任何费用,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女方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20-10-13 15: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的,离婚后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男女双方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后,女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离婚协议书上写了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和对方在协商抚养费的给付问题的,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可以的,抚养费是必须支持的项目。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这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如果需要进一步进行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 可以的,父母双方都是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的
  • 你好,可以起诉的,有很多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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