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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孩子未满十八岁,我家孩子跟同学俩人在班级因对方骂他俩人动手打在了一起,我家孩子因为被对方孩子踹了一脚拿起铝制品水杯把对方孩子头部打了三下,我们第一时间到学校给孩子做了检查没有大碍,又领孩子吃的饭。现在对方家长报警了,请问这事会怎样处理

其他 2020-11-27 15: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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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你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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