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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几个月,押金收了我500元,不退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其他 2020-12-10 14: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工作的工作单位可能涉嫌诈骗,一般的工作是不需要缴纳押金的,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
  •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的,对于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求职人员收取培训费、服装费、劳务费等一切不合理的费用,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回押金,如果用人单位不退押金,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他们 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的侵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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