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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劳动纠纷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书上面盖章的日期是二0二0年九月十七日,本人收到是二0二0年九月二十日,如果单位不支付判决书上的补偿金,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应该从哪天算起,多少天申请最好

案件执行 2020-10-11 2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 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若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想协商解决,可以待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
  • 您好,从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申请强制执行即看一下你们仲裁书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过了没有履行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你可以根据判决书上指定的给付日期,届期为给付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 你好,从本人收到知晓判决结果那天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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