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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打过官司,有具体判决书,一套房子三个人分,不论是卖了还是租出去,所得资金都三人平分。但如今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打电话也不接,不知道家庭住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果去法院起诉,但是找不到被告本人,还可以起诉吗?如果这次也胜诉了,对方还不执行,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2022-11-21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对方财产情况证明。
  • 房屋买卖纠纷中院判决后还能申诉。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如果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情况,我们应按如下流程起诉:
    一、房产纠纷属于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四、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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