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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而且不写薪酬,自己偷偷填写的,而且说把员工工资拆散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占了总工资的40%,4000块钱不发合法吗?

其他 2022-12-27 1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劳动局反映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与单位实际发放的不一致,如果单位少发的,不合法。单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足额发给劳动者工资;如果合同中的工资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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