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农民。我在辽宁朝阳市中心医院住了234天院,我们连给我治疗伤病的主治医生都没有见过,经治医生连看都没看过我的实际伤病情,也没有给我治疗过,30天让出院,40天不出院,是又骂又打又让告他都不给我治疗,又过一个多月后,又给我检查出左尺神经损伤等伤病,还是不给我治疗给我害残。我先拿出来的病历和医院后拿的页数不一样,同一页都不一样,医院7月10日伪造我签字,9月2日才给我检查出来的伤病,医院还是不给我治疗,辽宁朝阳法院法官,都认定我签字,同意保守治疗,医院没有过错?合情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0-10-16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