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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学校被3个学生打伤了,经医生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和腰椎侧枝骨折,3个学生大约15岁左右,请问属于轻伤吗?3个学生负刑事责任吗?如果私了,大约应该培偿多少钱?

其他 2020-10-17 13: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人身伤害造成头面部损伤的,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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