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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有住房一套,男方多年在外做生意不回家,生意上所得一直未用于家庭生活,现男方在生意上欠款80万元,此住房是否要用于抵偿欠款。

其他 2008-04-16 14: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 需要看该住房的性质,如果是公有住房不可以抵债;如果是私房,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前男方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偿还,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在保证女方基本住房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抵债。满意请采纳
  • 必须有充分证据。
  • 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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