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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上班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到现在上班三年七个月,欠我五个月工资,10月15日公司辞退我,说补发欠的五个月工资,只给一个半月经济补偿金,而且没有书面辞退通知书,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20-10-18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老板在你的辞职信上说明离职的时间前辞退你的,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 你好,你可以先进行协商,或者拨打12351热线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以及无故辞退的情形进行举报。
  •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如果单位还无故辞退员工,就构成双重违法,依法应当承担双重的法律责任。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为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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