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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住房归女方所有,离婚前男方在外做生意欠款,现归女方的住房是否要抵欠款

其他 2008-04-16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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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看该住房的性质,如果是公有住房不可以抵债;如果是私房,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前男方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偿还,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在保证女方基本住房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抵债。满意请采纳
  • 需要看该住房的性质,如果是公有住房不可以抵债;如果是私房,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前男方所欠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偿还,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在保证女方基本住房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抵债。
  • 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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