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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里出了点事还有疫情资金紧张,19年年底我把车卖给了同事(车行收是八万三,我给他价格是八万因为很熟),不是一次给完钱(车是日产轩逸18年买14万多)每月给点。我也是资金很紧的那种,直到今年八月他说他也紧张没钱给了,他截止一共给了四万五。我想法是想把车拿过来想办法再把他的四万五还给他,但由于他催得要紧,过两天晚上九点半左右,他找他朋友来到我住的小区用车跟绿本五万抵押月利息是一千五。他拿了四万八回去,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说我过几个月就把车赎回来,于是他就同意签两个月的。还了一个月,我又跟他讲我找朋友过去准备把车赎回来,但由于事情太多,还款太多忙过了,等我我找到资金的时候刚好过了还款期,但我过了还款日一个小时后发微信跟他讲当天给钱他把车要回来。他不同意说合同过了还款期就把车卖掉。我以为他不敢,因为同事跟他是朋友又是他带来的,过了一个月了打听到他已经把车卖掉了。市场快九万的车,五万拿走了。我能追回一些损失吗?还有当时是考虑到母亲身体已经不行了想留点钱备用,几个月后真走了。希望好心人帮解

其他 2020-10-21 09: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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