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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儿子今年上大学二年级,八月二十号晚上七点多,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糖尿病人今年六十一岁了,把他的右小腿肚撞伤了,一般的人受伤也就个把星期就好了,由于他有十年的糖尿病史,在医院整整治了四十天才出院,总共花了四万五千块钱,现在他们还要我家赔偿他们六万元钱,请问周律师,如果经公处理的话,我家要赔他多少钱,我家里条件不好,我公公是个双重残疾人,我本人有十八年的高血压,儿子正在上大学,女儿今年也上初三,我们一家五口人就我老公一人挣钱养家,给他治伤的钱都是借的,现在他们又让我家赔偿他六万元,我真的是无能为力,在他住院四十天,我老公辞去工作一天二十小时陪护他,也没有挣钱,现在他们还要这么多钱,请问律师,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应该赔偿他多少钱?

其他 2020-10-22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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