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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单位给补缴2004年到2009年之间的保险 但当时没有合同 工资条也找不到了 请问单位还能给补缴吗

其他 2020-10-23 13: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的,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 您要是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不太好办,建议您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拿着仲裁书去社保局要求单位补缴。
  • 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未给您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 如果您是该单位的职工而且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发放的工资是按月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的,您可以将相关记录打印交与单位。
  • 您好,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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