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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累计13年社保,2017年11月5日在新单位工作,单位在年假方面每年只给我5天年假,现在合同马上到期,我不想续签,是不是单位应该对我实际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进行补偿

其他 2020-10-26 1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如单位未安排,您可依仲裁追讨。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进行经济补偿。
  • 您好,你自己离职是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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