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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署合作协议,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可待遇实行的劳动合同,我在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整理货物而摔倒,导致右脚扭伤肿大,有点不能自理,吃不到饭,没办法去做饭,我就想知道我这个情况算工伤么?

其他 2020-10-29 17: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整理货物而摔倒,导致右脚扭伤肿大,有点不能自理,吃不到饭,没办法去做饭,这个情况算工伤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场所内,(一)因工作受伤的;(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的;(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因此夹伤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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