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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单位下来了一张催缴通知,是交什么房改房土地收益金的.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的土地收益金改如何计算? 我家的住房是1991年单位修建的.原住房面积是70多平方米.2005年的时候被开发商承包去重新修建,今年才竣工的.面积增加了20多平方米.听说单位把地卖给开发商了.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最近下来了一张通知,说是要缴纳8500多元的土地收益金,而且如果在今年7月初不上交的话,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的利息算起,利滚利的.而计息时间却是从2007年1月份算起的.那个时候我们的住房都还没建好...我想问一下收缴这么多土地收益金究竟合不合符法律的规定??

其他 2011-05-29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收益权根据通说,收益权是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种,即财产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从占有、使用、处分财产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关于土地收益权质押可以吗的问题,回答是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是在权利人丧失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才能取得的收益,只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权才有权获得该部分收益。这是因为在没有确定的继受者,无法以合同的形式约束继受者的情况下,继受者只会根据交易的原始形式,把对价给付处分权人。   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权对贷款人来说属于不可控制的权利,此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质押物的特征。
  •   房改房要交土地收益金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外商投资或中资企业开发外销房的,要以外汇支付,如是中资企业开发内销房或外资企业开发内销房的,可以人民币支付。也有的实物支付的方式,如投资者得到一块土地,以建造一座立交桥、一条道路或一个停车库等建筑物来偿还地价。  相关知识延伸:购置房改房要交哪些税费  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如北京市市区目前(2007年)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1、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2、流程与税费会因为产权性质、房产证签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流转过程中对增殖收益进行克税,你应当是交易了,具体比例问当地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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