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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老师实习期有工资吗

教育 2020-12-01 18: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小学老师实习期是否有工资要看学校,一般应有工资的。
  • 实习期间的工资,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低于同岗位、 同工种工资的80%,但现实中 起码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 劳保和其它福利,以下供参考,第十五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为防止用人单位侵犯职工权益,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法律还规定了惩罚措施。
    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实习试用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不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习大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
  • 实习期工资标准
    1、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看了上面的解释,首先你要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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