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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共有房产,卖方丈夫与买方、中介方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方未通知卖方妻子,卖方妻子不知情,且未在此合同上签字,请问此合同有效吗?

其他 2020-11-05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因合同当事人有违约情形而导致无效,买方违约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因此当事人在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时候,应当参照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 房屋居间合同在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是否有效,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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