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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某局的下属单位,因种种原因这个下属单位将撤除,而我在单位已工作近十年,单位只给我们按城镇居民给我们交了一部分的养老保险,从未买过医保,现单位马上要撤除了,现有的职工都是从其它自收自支单位借调过来的,也将随单位的撤除回原单位,工资也将转为财拔。这几年也是偶尔签一次合同,或偶尔间断一次。我去问过局信访科,只是说有可能给我们一点钱把我们打发了,我想问一下怎样才能在单位继续呆下去,可否与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像我这种情况共有十七个人,请帮我们想想办法?

仲裁 2011-12-21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你,协商不成,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已经回复。
  • 可以要求单位补买医保或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你们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三种情况下企业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一,工人在你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这时要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要续签,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是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离退休的时间不足十年,也就是“双十”的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需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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