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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我不知道该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前公司在试用期仅6个工作日就以与公司工作节奏不协调为由,想辞退我。行政要我签的是主动辞职的离职申请。不是我主观自愿辞职,所以我没签字。我把写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简介PPT以及工作用的电脑交接给了行政。PPT是交接前一天下班前给行政的,并没有完成,行政催我要,说不管做到什么程度都给她,这应该就在为辞退我做准备。第二天中午约谈辞退我,并再次要我给她PPT,她以为我上午把剩余的做完了,其实并没有,我当时很生气就说有我原创的东西,没再次给她。但我在交接单上写了。然后该公司法人微信跟我说“本来想让我别白忙,把企业简介给行政就跟财务把这几天的工资结算给你”。我当时正在气头上,就微信回复了说才几天的工资,不要也罢,而且之前已经给行政了,能不能用你们看着办吧。所以现在和该公司的劳务合同并没有解除。另外,他们口头承诺我的底薪每月6000元人民币。但合同上只有1800元。并且还有注明试用期发放80%工资。我有两个问题,一,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些条件下我能不能拿到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二,我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就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

其他 2020-11-06 10: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如有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需要再沟通一些问题。
  • 您好,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证明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什么不合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不尽应尽的义务,劳动者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您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金,建议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另申请劳动仲裁不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在试用期内的情况很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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